南宫体育中金环境: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南宫体育南宫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环境”)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基于未来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规划,提高公司泵类产品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度,实现电机和水泵的协同开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江潮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潮电机”)投资4,882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江潮电机4.82%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投资。
12、关联关系:江潮电机及其子公司系公司制造板块(泵业)的重要供应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潮电机总股本拟从 9,342.50万股增加至 9,815.61万股(注册资本由9,342.50万元增加至9,815.61万元)。本次新增股份数为473.11万股(增加江潮电机注册资本473.11万元),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0.32元。公司拟以4,882万元认缴该等出资,其中473.1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南宫体育,溢价部分4,408.89万元计入江潮电机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潮电机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维持不变,未来的变动调整按照江潮电机新章程及其他文件的规定执行。
如果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者协议任何一方在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虚假成分,则该方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各方共同书面约定的情况除外。
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南宫体育,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至杭州仲裁委仲裁。
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章完成之日起(协议主体为自然人的须本人签字,协议主体为法人的须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需要南宫体育,有利于强化双方协同效益,实现电机和水泵的协同开发,提高公司泵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1)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署后,存在交易各方未依约履行义务的风险,本次交易后续安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目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投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