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长源电力: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南宫体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促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谷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城新能源)增资不超过30,833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冷集光伏项目)。冷集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3万千瓦,静态总投资108,489万元,动态总投资110,243万元,均含送出工程3836万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能长源谷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增资方式:本次以现金方式增资谷城新能源不超过30,833万元投资项目,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南宫体育,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谷城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12月23日,主要负责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区域新能源、储能、抽水蓄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本次增资完成后谷城新能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不变。
冷集光伏项目位于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2022年4月,项目取得谷城县发改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2年11月,项目列入湖北省能源局公布的2022年第二批单体新能源项目名单;2023年10月,项目取得环境影响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截至目前,项目各项支持性文件已基本取得,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3万千瓦,静态总投资108,489万元,动态总投资110,243万元,均含送出工程3836万元。
推进能源革命及绿色低碳清洁能源体系建设,是我国新时代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优化电源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是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途径。加快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是公司加快建设一流综合能源示范企业的内在要求,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南宫体育。冷集光伏项目已列入湖北省2022年第二批单体新能源项目名单,是政府鼓励和优先发展的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提高襄阳地区可再生能源比重,进一步优化现有的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冷集光伏项目所在地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光资源条件较好,日照充足,稳定度较高,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方式进行开发,用地类型为一般农用地,以一般耕地和园地为主,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湿地和水资源保护等,符合国家相关用地法律法规要求。项目所选光伏场区交通便利,场址区域地形起伏不大,接入电网条件较好。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南宫体育,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光伏项目投资收益门槛要求。
1.电价风险:双碳背景下,新能源项目发展较快,加之新能源逐步参与市场化交易,未来上网电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限电风险:目前湖北新能源风电、光伏已出现限电现象,本次评估中考虑限电3%,但未来湖北新增新能源并网规模较大,局部地区可能存在限电加大的风险。
3.投资风险:近期光伏组件及其它设备和材料市场价格受原料价格波动较大、物流成本上涨等影响,未来组件及设备价格走势仍不明朗,项目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冷集光伏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投产后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利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增资谷城新能源并以其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冷集光伏项目,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和湖北省“十四五”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进一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冷集光伏项目已列入湖北省2022年第二批单体新能源项目名单,电量、电价和消纳基本有保障,项目太阳能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