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体育清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
3月25日,记者从清远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清远市人民政府已于近日印发《清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10章55条,旨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管理办法》明确,本办法所称清远市政府投资,是指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社会领域的投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主要包括农业农村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基建项目、社会管理和国家安全项目,国家、省明确要求市级投资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政府投资的项目。
按照《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南宫体育、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政府决策、部门审批南宫体育、项目实施、稽查监督、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绩效评价等进行的全过程管理。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管理办法》提出,在项目审批管理方面,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储备库制度,南宫体育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市直相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和建设需要,提出需要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分管市领导同意后,报市发展改革局汇总,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项目实施管理方面,政府投资项目应执行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满足国家规定的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依法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经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依据。财政部门按照投资计划文件及时拨付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和未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不予安排建设资金;项目竣工管理方面南宫体育,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